这分包人雇佣工人受伤的事儿。就好比说有个建筑项目,分包人那可是请了一帮工人来干活。要是这分包人合法地具备了用工主体资格,那工人因为干活儿给弄伤了,这就很有可能构成工伤。就好像一个工厂里的工人,按规定操作机器时受了伤,那工厂就得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就跟咱平时说的“伤筋动骨一百天”差不多,工厂得负责给工人治伤、赔损失啥的。
可要是分包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这事儿就有点复杂。要是承包人明明知道或者按理应该知道分包人没资质,那承包人就得扛起工伤保险责任。就好比一个装修队,承包人明明知道这个装修队没资质还让他们干活,结果工人受伤了,那承包人可跑不了责任。
再说说受伤的原因,要是工人自己故意去做危险的事儿,或者有重大过失导致自己受伤,那相关责任方的赔偿责任可能就会减轻一些。比如说一个工人明明知道某个地方很危险,还非要去那里干活,结果受伤了,那他自己可能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总之,到底谁该承担责任,得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通过好好调查、收集证据等法定程序来确定,可不能随随便便就下结论。就像破案一样,得把所有的细节都弄清楚了,才能公正地判断谁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