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遵循这样的原则。通常,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或者是工伤事故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
在工伤认定行政案件里,如果经过了行政复议,要是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工伤认定决定,那复议机关就会成为被告,这种情况下,就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要是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工伤认定决定,那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机关就是被告,由作出原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
这里得注意,具体的管辖法院可能会因为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以及一些特殊情况而有所差异。要是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法律关系,还有多层级的行政行为,那管辖问题就会更加复杂,得结合具体的案情才能准确地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