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在民事诉讼的范畴内,律师费的承担一般遵循“谁聘请,谁承担”这样的原则。然而,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之下,比如说双方在合同里明确约定了由违约方来承担律师费,又或者是法律有明确规定应当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时候,那败诉方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就像小孩子玩闹受伤后去起诉的情况,如果没有相关的约定或者特殊的法律规定,一般都是各自承担自己聘请律师所产生的费用。但要是侵权方的行为被判定为是恶意的,或者是严重违法的等情况,法院可能就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考虑让侵权方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律师费用。而到底是以怎样的方式承担,以及承担的具体金额是多少,这就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状况,然后由法院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来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