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它是在劳动争议双方都自愿且平等协商的基础之上达成的一致看法。当双方签字确认之后,就意味着双方都认可并且接受了调解的内容。
它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这两个方面:一方面,它具有合同那样的约束力,双方得按照调解书里约定的那样去履行各自的义务;另一方面,它还有终结劳动争议的作用,也就是说,调解书一旦生效,在同一劳动争议事项上,当事人就不能再去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不过,这里有个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收了调解书之后又反悔了,或者是发现调解过程中违反了自愿原则,又或者是调解协议的内容是违法的,那么这时候,他还是有权去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请求对这件事情重新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