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原单位出现破产的情况,并且满足法定条件的话,劳动者是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的。然而,当劳动者入职新单位的时候,一般是不会因为原单位破产而获得额外的补偿的。
当原单位破产的时候,经济补偿的计算是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的。每满一年,就会按照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进行支付。如果工作年限是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就按照一年来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的话,就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新单位和原单位的破产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补偿关联。新单位录用劳动者,应该根据新单位自身的劳动规章制度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不能因为原单位破产就要求新单位给予额外的补偿,而是要按照新单位的规定和合同来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