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好好聊聊劳动纠纷这事。当劳动纠纷一审调解成功并且咱把那调解书给签收,一般情况下,那可就不能再去起诉。这就好比你已经和对方达成了一个协议,签了字,就不能随随便便反悔。
但是,如果调解的时候那可是违反了自愿原则,就好像你明明不想这么解决,却被强迫签了字;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本身就违反了法律,那可就不一样。这时候,你就可以在签收调解书后的六个月内去申请再审。
比如说,员工觉得自己在调解过程中被老板忽悠了,明明不想接受那样的赔偿方案,却被逼着签了字,那这就属于违反自愿原则,员工就可以去申请再审。
还有,再审申请可是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要求的。可不是你随随便便说要再审就能再审的。如果不是基于上面说的那些法定情形,只是单纯对调解结果不满意,想要反悔,那法院通常是不会受理再次起诉的。所以,大家在调解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好自己的权益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千万要审慎做出决定,可别一时冲动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