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的幅度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那些被判处了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能够做到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且确实有悔改的表现,又或者有立功的行为,那么就具备了减刑的条件。
就比如判刑为一年半的罪犯,实际能够减刑的幅度是相对比较有限的。要是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的情况,可能最多也就能够减刑不超过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然而,减刑这一过程必须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需要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交减刑建议书。之后,法院会组织专门的合议庭来进行审理,经过一系列的审查和评估等工作,最终作出是否给予减刑的裁定。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具体能够减刑多少,是需要结合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以及犯罪的情节等各种因素综合起来确定的,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每个罪犯的情况都不同,所以减刑的幅度也会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