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般会以书面形式把判决离婚的结果告知当事人,这通常是通过送达判决书来实现的。送达的方式有好几种,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等。
要是当事人在起诉的时候留下了有效的联系方式以及送达地址,那法院首先就会尝试把判决书直接送到当事人本人手中,并且让当事人签收。要是直接送达没成功,就有可能用邮寄的方式把判决书寄到当事人提供的地址去。
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比如说当事人拒绝签收,或者地址不清楚没法邮寄,这时候法院可能就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也就是在指定的报刊或者法院的公告栏上发布公告,经过规定的一定期限之后,就视为已经送达了。
这里要特别注意,不管是哪种送达方式,都得等到判决书生效的那一天起,判决结果才正式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