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结束后,关于相关材料能否拿回,得看具体情形。通常情况下,工伤认定的那些原始材料,会被相关部门保存起来并归档。像一些辅助性的材料,像是您自己提供的病历复印件,还有劳动关系证明的复印件之类的,您可以去找相关部门沟通商量,说不定是能够把它们取回来的。
不过,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原件一般会给到您,这个可是您之后主张工伤赔偿的关键依据。要是您确实有某些材料需要用到其他合法的地方,那建议您跟负责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好好沟通一下,把合理的理由说清楚。但这里要注意,相关部门可能会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到底允不允许您把材料取回。比如说,如果这些材料对于后续的工伤处理或者其他工作非常重要,那可能就不会让您拿走;要是材料对其他方面影响不大,而且您的理由也很合理,那说不定就可以把材料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