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赔偿的范畴中,通常由单位负责承担的项目有这些:
其一,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能享受到的工资福利待遇;
其二,对于五级和六级伤残的职工,他们每个月可以领取的伤残津贴;
其三,当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工应当获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的时长不会超过12个月。但要是伤情较为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是可以适当延长的,不过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
这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如果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原本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那些项目,就会转由单位来承担。而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以及所包含的项目,会依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工资水平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