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农村自建房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要考虑诸多因素。
首先,建房是否取得合法审批手续是重要的一点。若有合法手续,接下来就要判断建房资金的来源。倘若建房资金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投入的财产,那么按照一般原则,应当进行平均分割。这是因为婚后的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的成果,理应平等分配。
然而,若建房资金是一方在婚前的个人财产投入,并且在婚后未对房屋进行扩建或改建等行为,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可能会被判定归出资方所有。这是基于对婚前个人财产的保护原则。
另外,若涉及到宅基地的权益,由于宅基地具有身份属性,其分割就会相对复杂。除了资金来源等因素外,还需考虑夫妻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比如在房屋建设过程中谁付出的劳动更多等。同时,也要考虑双方的居住需求,以确保分割后的结果既公平合理,又能满足双方的实际生活需要。
总之,农村自建房的离婚分割必须综合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妥善处理,以实现公平与合理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