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因欠钱不还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并锒铛入狱时,要明白债务是依然需要偿还的。这是因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相互独立的两个概念。
从法律层面来看,坐牢往往是由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不良行为所导致,而不是债务本身就可以被免除。一旦债权人通过民事诉讼取得了胜诉的结果并且获得了生效的判决,那么不管债务人处于何种境况,包括正在坐牢,债权人都有权利依据这份生效判决去申请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假如债务人在坐牢期间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当他出狱之后,他依旧需要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这里有一个重要前提,那就是除非债权人自己主动放弃债权,又或者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新的还款协议,否则债务是不会因为债务人坐牢而消失不见的。这就意味着,欠钱不还的后果是持续的,即使在坐牢期间可以暂缓偿还,但出狱后仍需面对并解决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