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离婚诉讼传票下达后,开庭的具体时间主要由法院依据其案件排期情况来确定。
在一般情况下,对于简易程序的案件,往往会在传票送达后的15到30天左右安排开庭。这是因为简易程序旨在快速处理一些相对简单的案件,以提高司法效率。而普通程序的案件,由于其涉及的法律关系更为复杂、证据较多等原因,开庭时间可能会在30天以上。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这只是一个大致的时间范围,并非绝对的。实际的开庭时间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像法院当前的案件数量,如果案件堆积较多,那么开庭时间可能会相应延迟;还有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复杂的案件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准备和审理,开庭时间也就会往后推。
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需要延期开庭,比如突然患上疾病等情况,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并争取获得准许。作为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收到传票后一定要积极准备应诉事宜,务必按照传票上所要求的时间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果无故不到庭,很可能会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比如被视为放弃诉讼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