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能否当庭判离,这可不是一个能简单定论的事儿,它取决于好多方面。
通常情况下,如果能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像有重婚这种违背婚姻忠诚的行为,或者存在家暴这种对另一方身体和精神造成伤害的恶习,并且这些恶习还屡教不改,再或者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已经满了两年等法定的情形,那判离的几率就会比较大。不过,法院在做决定的时候,不会只看这一个方面,还会把双方的感情现状、孩子的抚养问题以及财产的分割等情况都综合起来考虑。
要是在庭审的过程中,双方对于离婚这件事的意愿是一致的,而且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这些关键问题上也能达成一致,并且离婚的理由也很充分,那当庭就判离也是有很大可能的。但要是双方在这些方面争议特别大,或者提供的证据没办法明确地认定感情已经破裂了,那法院可能就不会当场做出判离的决定,而是需要进一步去审查和权衡各种因素。所以,可不能觉得第二次起诉了就肯定能当庭判离,这其中的情况可是很复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