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一特殊类型的案件当中,要是原告收到了传票,却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到庭,或者是没经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了,那这种情况下,法庭是可以按照撤诉来处理的。不过,如果原告是由于遇到了一些无法抗拒的事由,比如说突然生了大病、遭遇了重大自然灾害之类的,又或者是有其他正当的理由而实在没办法到庭,并且在案件开庭之前已经向法院提交了书面的意见,那法院就可以决定将审理时间往后延期。
这里得特别注意,离婚案件和一般的案件可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这类案件都要求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这样才能更好地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要是原告随随便便就不到庭,那可就会对案件的正常审理进程产生很大的影响,严重的话甚至会导致他自己的诉求都没办法得到法庭的支持。所以,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就一定要按时到庭去应诉,可不能随便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