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类案件当中,要是原告收到传票后,没有什么正当理由却不肯到法庭来,或者在法庭进行过程中未经许可就中途退庭了,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按照撤诉来处理。不过,如果原告是因为一些无法抗拒的事情,或者有着正当的理由而没办法来到法庭,并且在开庭之前已经向法院提交了书面的意见,那法院就可以决定将审理延期。
离婚案件通常会涉及到身份方面的关系,当事人亲自到庭的话,会更有助于把案件的真实情况给弄清楚。所以,除了那些特别的情况之外,原告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来到法庭参加诉讼,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按照撤诉来处理了,并且在这之后没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出现,在六个月之内又去起诉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这也是为了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和稳定性,让离婚案件的处理能够更加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