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网络诈骗的从轻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点:
法定从轻情节
-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网络诈骗,应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据《刑法》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从犯认定:未成年人在网络诈骗中多为被诱骗、教唆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多处于从犯地位,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酌定从轻情节
- 坦白认罪: 未成年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可据此从轻处罚.
- 退赃退赔:积极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从轻处罚.
- 立功表现: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立功表现,经查证属实的,可从轻处罚.
- 主观恶性:因年少无知、受他人蛊惑等原因参与网络诈骗,主观恶性较小,可酌情从轻处罚.
- 初犯偶犯: 若是初犯或偶犯,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具有一定的可改造性,法院在量刑时会酌情从轻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