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些存在拖欠工程款情况的案件里,利息的计算可是有一些特定原则的。一开始,得看看双方在签订的合同当中,到底有没有清楚地约定利息以及计算的方式。要是合同里有明确的约定,那就按照约定的来进行计算就好。
要是合同没约定,一般就按照同期同类的贷款利率,或者是同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来计算。从应该支付工程价款的那一天开始,就要开始计算利息。比如说,工程已经交付给对方了,那么交付的那一天就是应该付款的时间;要是工程还没交付,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那一天就是应付款的时间;要是工程既没有交付,也没有进行结算,那当事人去起诉的那一天就会被视为应付款的时间。并且,利息会一直计算到实际把钱给付出去的那一天为止。具体到底怎么计算,以及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这都得结合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还有相关的证据来好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