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通常情况下会被认定为违约行为,而非侵权行为。
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里,明确规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等条款。一旦一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那就意味着其违反了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从而构成了违约行为。
对于这种违约情况,遭受损失的一方是有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具体规定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例如,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以弥补自身因对方拖欠工程款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也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包括因工程款拖欠而导致的额外费用支出等;还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确保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倘若存在恶意拖欠工程款的情形,且情节较为严重,那么就可能会触犯刑法中的相关罪名,从而面临法律的制裁。所以,那些被拖欠工程款的一方一定要注意妥善保存好与工程款相关的各种证据,如合同、支付凭证、往来邮件等,以便在日后能够通过合法的途径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