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内债务的承担这一问题上,可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通常来讲,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离婚之后自然就得由夫妻双方一同来承担。像那些为了家庭日常的生活开销所背负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有用于夫妻一起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以及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债务,也都算在夫妻共同债务里面。
不过,如果是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去承担了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一般情况下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除非债权人能够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个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才产生的。
所以,当我们遇到这类婚内债务的问题时,一定要多多留意,仔细收集和妥善保留与债务用途、形成过程等相关的证据。这样就能清楚地明确债务的性质以及承担的主体到底是谁,避免在后续的生活中因为债务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