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农民工遭遇工资被拖欠并最终导致拖欠者被判刑坐牢后,这并不意味着拖欠的工资就可以不用偿还了。要知道,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义务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判刑坐牢其实是对恶意拖欠这种行为的严厉惩处,它是从刑事法律角度出发的。而支付工资,这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债务。就好比一个人欠了别人钱,即便他因为违法坐了牢,但是债主(农民工)依然有权利要求欠债的人(拖欠方)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
在实际的法律操作过程中,法院一般都会明确责令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的特定期限内,必须把拖欠的工资给支付清楚。要是被告人耍赖不履行,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借助强制执行等一系列法律程序,来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说,坐牢是对违法者的惩罚,还钱则是对受害者的补偿,这两个不同的法律后果,是绝对不能相互替代的,拖欠方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