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工伤事故是由第三方引发的,那医疗费就有可能出现双重赔付的情况。
一方面,工伤保险基金得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这就像是给受伤的职工一份保障,让他们在因工作受伤后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另一方面,因为是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所以受伤的职工有权利向第三方去主张侵权赔偿。这就好比受伤的职工要为自己讨回公道,让第三方为他们的受伤负责。
不过在实际做事的时候,医疗费这一块儿是不能重复拿到钱的。也就是说,如果工伤保险基金已经把医疗费用给支付了,那么受伤的职工在向第三方要求赔偿的时候,就不能再去要那些已经由工伤保险支付过的部分。
要是第三方没有能力赔偿全部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就会在它自己支付的范围之内先把钱给垫上,然后,它就有权利去向第三方追讨之前垫付的那些钱。这样就能保证受伤职工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保障,也能让责任得到明确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