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官司的这场“战场”上,败诉方往往要扛起一些费用的“担子”。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案件受理费,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一开始,这笔费用是由原告先预缴的,不过到
最后,通常都是由败诉方来承担。
要是双方都请了律师帮忙,一般情况下,除非事先有特别的约定,否则就得各自承担自己那一方律师的服务费用。可别小瞧了这一点,有时候律师费用可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不过,在某些特殊的情形里,比如说一方存在着非常明显的过错,从而引发了这场诉讼,那法院就有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定过错方要承担更多的律师费用。
另外,要是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像评估、鉴定之类产生的费用,也有可能会按照案件的最终结果,让败诉方来负担。这里得特别注意,到底具体怎么承担费用,承担的比例是多少,那可都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还有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各种因素综合起来进行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