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的范畴里,证据提供可是得遵循特定的规则。
首先,证据得具备几个关键特性,那就是客观性,得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的反映;关联性,得和案件的事实有紧密的联系;还有合法性,得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形式。
当事人得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把证据提供出来。像书证就得提交原件,物证就得提交原物。要是提交原件或原物确实遇到困难,那也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之类的。
证人证言这一块,得让证人亲自出庭作证,这样才能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这样才能保证证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鉴定意见,得由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人来出具才行。电子数据更是得保证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然可不行。
对于自己所主张的事实,当事人有责任通过提供证据来加以证明。要是没法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那可就有可能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另外,法院也有权根据自己的职权去主动调查收集一些证据。
总之,提供的证据一定要足够有力,这样才能更好地支持您在诉讼中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