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因涉赌而遭刑事拘留,其拘留时限通常为三日,如遇特殊情形,则可将期限予以延长,最长可达四日期限。对流窜犯、惯犯或团伙作案等情节严重者,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然而,刑事拘留仅属暂时性强制措施,最终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承担何种刑罚,仍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相关证据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