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他人遗失的财物,一般而言并不视为盗窃行为。若该财物乃于公众场合中所发现并拾得,且拾金者并无恶意占有的意图,亦未采取非法获取的手段进行所得,则此种情况通常不会被判定为盗窃犯罪。然而,若捡拾者在获得财物之后,失主前来请求返还而拒绝归还,且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则可能涉及到侵占罪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