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家庭暴力问题,其离婚与否并不仅仅取决于发生时间的长度。事实上,无论事件持续时长如何,只要实质性的家庭暴力行为存在,受害人便拥有离婚的合法权利。家庭暴力作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常常成为法院判决离婚案件时所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因此,在特定情形下,法庭往往会站在受害方的立场上,对其提出的离婚诉求予以支持和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