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大多数案件中,由于其涉及到毒品犯罪行为,因此被捕者申请取保候审往往面临着相当大的困难。这主要是因为毒品犯罪往往具有极为严重的性质和极高的社会危害程度。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重大疾病使其无法自理生活,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且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险,那么他们仍然有可能获得批准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