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夫妻离婚之后,倘若其中一方对共同拥有的房屋出售持有异议,那么首先应当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然而,若协商无果,另一方可依法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对该房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具体案情,诸如双方的经济实力、生活需求等因素,作出公正裁决,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或确定双方所占有的份额比例。同时,法院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拍卖程序以实现房产价值的最大化变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