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遇此种情形,如男方坚持不愿意离婚,女方可寻求司法途径以启动离婚法律程序加以解决。在这种诉讼过程中,法官将经过全面审查与评估,判断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已经无法挽回地走向破裂。倘若女方能提供充足有力的证据表明其出轨过错,那么这种行为极有可能会被法庭认为是影响甚至促成夫妻感情破裂的重大原因之一。然而,应当注意的是,出轨本身并非必须导致离婚判决,还需结合实际案情及其他相关因素予以慎重考量和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