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卡借给他人跑分获利是会被判刑的:
涉嫌罪名及量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诈骗罪共犯:若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还为其提供银行卡等帮助接收、转移诈骗所得资金,与上游构成共同犯罪,以诈骗罪论处,其量刑根据诈骗金额等因素确定,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案例
- 湖北荆门市沙洋县的郑某某,出借银行卡并协助取现5万元,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湖北黄石市西塞山区的杨某,提供银行卡并帮助取现19.5万元和21万元,其中21.5万元为电诈资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判断依据
- 主观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其银行卡实施犯罪两种情况。若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知晓或应当知晓用卡人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仍出借银行卡,即符合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 客观行为:表现为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供其进行非法的资金转移、跑分等行为,且该行为致使犯罪所得得以隐匿、转移或洗白,严重干扰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的追查和赃款的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