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合同解除行为中,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属于违约这一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做出概括性的回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并不视为违约。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的理由,仅仅基于其自身的意愿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样的行为通常被认定为是非法的解除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他们希望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即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告知用人单位。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的解除行为并不构成违约。但是,如果劳动者违反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或者竞业限制条款等特殊约定,那么他们的行为有可能会被判定为违约。因此,我们必须综合考虑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准确地判断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