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的审理与结案周期往往受到案件性质、错综复杂程度以及诉讼过程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不同案件之间的结案时间参差各异。通常来讲,对于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其审理期限自立案之日起计不得超过六个月。然而,在特殊情形下,审理期限需要延长,此时必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延长至九个月;如若需要再次延期,则须呈报上级人民法院审批。另一方面,对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其审理期限自立案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案件中涉及诸如鉴定评估、公示公告等环节,相关时间将不会被计入其中。同时,若存在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再审等情形者,亦会对案件的结案周期产生相应影响。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每一起具体案件的结案时限皆需要结合以上诸多因素进行综合性判断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