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说,刑事案件在拘留所里拘役的时间长度主要受制于案件本身的疑难程度与司法流程的推进进程。在侦查阶段,当犯罪嫌疑人被抓捕以后,这段时间的拘禁期是不许超过两个月的。如若案件情况复杂且拘役期满仍无法完成,那么这个期限则可经由上一级的人民检察院批准进行延长,最多可延展一个月。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部门对于公安机关提交过来的案件,应该在一个月内做出裁决,而对于那些重大、复杂的案件,则可以延长半个月的时间。到了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处理公诉案件时,应在接到案件后的两个月内宣告判决,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因为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话,就必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然而,如果出现了补充侦查等情况,那么拘役的期限将会相应地延长。总的来说,具体的期限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