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取保候审期结束之后,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这一期间内并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便可依据上级机关发布的了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或者相关的法律文书,前往指定的银行去领取先前缴纳的人事担保费用。通常情况下,当解冻取保候审的决定一经下达,执行机关应当立即通知银行,让其将这部分保证金如数退回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考虑到各个地方的工作程序和效率不尽相同,因此具体到退还的时间上或许会出现少许延迟,但这种延迟通常都是合理范围之内且尽速完成,绝无故意拖拉之嫌。一旦到了约定交付的时间却仍有部分尚未退还的情况发生,您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与反馈。请务必留意,此次退还保证金的条件是必须确保已解冻取保候审的人员在整个过程中严格遵守了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