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使用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这个案子得“事儿”清白,就像明摆着那样,谁对谁错,谁该给谁多少钱,都一目了然;其次,就是争议不能太大,就是说争论的点儿不能太复杂。这样的话,法官就能轻松地判断出谁对谁错。然后,就是这个案子的金额不能超过各个省市去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最后,就是这个案子必须是由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他们派出去的法庭来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不过要提醒你,如果这个案子被发回去重新审理,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又被翻出来重新审理,那就不能用简易程序了。还有,如果当事人们都愿意选择用简易程序,而且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核也觉得没问题,那么这个案子也是可以用简易程序来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