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整体调岗降薪需与职员协商一致,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且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在没有经过职员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不能单方面调岗降薪。如果职员不同意调岗降薪,公司应继续按原劳动合同履行,不能强行执行新的岗位和薪资标准。法规1
其次,如果劳动合同中有“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的条款,该条款也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使有这样的条款,公司在调岗时也应考虑岗位的合理性、职员的胜任能力以及是否履行了告知和解释义务等因素。如果公司未能满足这些条件,职员仍有权拒绝调岗。
最后,如果公司坚持调岗降薪,而职员不同意,职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如果公司因此解除了与职员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职员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职员有权拒绝公司不合理的调岗降薪要求,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职员与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