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薪酬纠纷中的补偿规制,主要涵盖了以下方面:如用人单位未能依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以相应的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来保障劳动者权益,或者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以及未能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异常情况出现时,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与其所在企业的劳动关系。而当此类情况发生时,用人单位须承担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义务。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时间累积计算得出,按照每名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服务满一年后,每年支付其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补偿来给予支付。另外,如果劳动者的在岗期超过六个月但未达一年,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一年;反之,若不足六个月,则按照半年度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