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法律性质角度看
- 这种情况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您和孙子母亲签订的协议表明,房产赠与孙子主要是为了其上学使用,并且约定以后可以将房产过户回您名下,这是一个附条件的约定。
-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孙子或者其监护人(包括母亲)违反了这个约定,您可以依法要求撤销赠与。
2.?在实践操作中考虑因素
- 证据充分性:关键在于您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个附条件的约定。如果有书面协议明确说明了赠与的目的和过户回来的条件,这对您主张权利非常有利。如果只是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证明力相对较弱,可能会面临困难。
- 房产登记情况:房产已经过户给孙子后,孙子在法律上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要将房产过户回您名下,需要孙子(如果是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理)配合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 法定撤销权行使:即使没有协议约定,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您作为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房产已经过户,权利已经转移,您就需要依据法定的撤销赠与的情形来主张权利。例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况。在您这种情况下,如果孙子母亲或者孙子不遵守只用于上学、之后过户回来的约定,就可能符合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这一撤销情形。
所以,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附条件的约定,且对方违反了约定,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将房产过户回您名下,要回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