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父母与子女之间法律关系确立而形成的法定义务之一—子女对于父母负有提供物质供给和精神照顾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义务—即我们常说的“赡养”。此义务的存在,无论父母因为何种原因(如赌博等不良嗜好)导致其生活环境发生变化,都不得被提前解除或忽视。尽管父母的赌博行为无可厚非,但绝不能成为孩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进行辩解的理由。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精心研究、权衡并合理分配各种因素,如父母当前的经济状况、日常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以及作为子女个人的消费能力等。如果由于赌博引起的财产损失使得父母的经济情况陷入困境,那么子女仍然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提供必要的日常援助,包括定期划拨赡养费用、提供居住场所等等。但是,子女并没有义务去偿还父母因赌博产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