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要是用人单位因为工作上的需求,占用了员工的休息时间去出差,这就应该被当作加班来看待。要是单位已经给员工安排了补休,那也就不用再给加班工资;可要是没安排补休,那就得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每天或者每小时工资的150%来支付加班工资。要是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可又没办法安排补休的话,那就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要是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那就得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员工,是可以跟单位好好商量商量的,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或者安排补休。要是单位拒绝了员工的要求,员工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这样一来,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单位不能随随便便就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还不给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