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互相殴打通常会被认定为家暴。按照法律来讲,家庭成员之间通过殴打、捆绑、残害对方,限制人身自由,还有经常骂人、恐吓等这些方式,对对方的身体或者精神进行侵害,这就属于家暴。夫妻之间虽然有着特殊的关系,但互相殴打这种行为,还是有可能给对方的身体或者精神带来伤害的,这完全符合家暴的构成条件。不过,在认定是不是家暴的时候,得综合考虑双方的行为动机以及伤害的程度等这些因素。要是只是偶尔有那么一点轻微的冲突,并且也没有造成特别明显的伤害,或许就不算家暴;但要是长期都有互相殴打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到了对方的身心健康,那肯定就得认定为家暴。受害的一方可以去找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这些组织寻求帮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