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地区,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文,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要是挪用本单位的资金,数额达到了六万元以上,那就必须得立案去追查。这里还有个情况,要是多次挪用本单位的资金,那这些挪用的数额得累计起来算。就算挪用的时间没达到规定的时长,但是数额达到了前面说的标准的两倍以上,那也得立案去追究责任。
这挪用资金罪,在主观方面表现得很明确,就是故意的。意思就是说,行为人心里清楚自己在挪用或者借贷本单位的资金,而且还利用了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明明知道这样做不对,还是故意去做这件事。
一旦达到了立案的标准,那可就不得了,一定会依法去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大家可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别干违法乱纪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