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情境中,员工在劳动合同规定期限届满时选择离职,并不需要事先通知雇主一个月的时间。因为在这个时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动结束。然而,也有一些例外情形需要我们去考虑,例如当用人单位提出保持或提升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预定条款与条件来延续新的劳动合同时,如果您对此持有异议并且决定不再续签,这时您也就不需要提前通知了。但是,如果是由您拒绝接受用人单位在新的劳动合同中提出的降低原有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最终导致合同解除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应该给予您相应的经济赔偿。总的来说,判断何时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以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正常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会自动失效,因此并无必要提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