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提前解雇而导致的员工补偿问题,其通常依照该员工在当前用人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来综合衡量。无论该员工为公司服务了多久,只要满一年,就需要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该员工在公司服务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则需将其视为一整年进行计算;若该员工在公司服务时间未达半年,那么仅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然而,若公司在未经合法程序的情况下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那么公司还需额外向该员工支付等同于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至于“月工资”,这是指劳动者在当期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前十二个月份内的平均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