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继承的情形当中,如果爷爷奶奶压根就没有立下遗嘱,而孙女的父亲又比爷爷奶奶先一步离开了人世,那孙女就有权利通过代位继承来获得爷爷奶奶的遗产,并且能够分得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相应的份额。这其实就是代位继承制度,说白了就是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时候,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来代位进行继承。
不过,如果父亲还好好地活着,那孙女就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序列,在一般情况下是没办法直接去分割爷爷奶奶的财产的。但是,如果爷爷奶奶通过遗嘱特意指定孙女来继承一部分财产,这种基于遗嘱的继承方式那可是有效的,这也充分体现了遗嘱人对自己财产所拥有的自由处分权。就好像爷爷奶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把属于他们的财产分配给他们想要给的人,而孙女如果被指定了,那她就能按照遗嘱的规定去继承相应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