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经济犯罪的人被判刑之后,如果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那是可以获得减刑机会的。减刑这一政策主要适用于那些被判处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从实质条件方面来讲,这些犯罪分子在服刑执行期间,如果能够严格认真地遵守监规纪律,积极主动地接受教育改造,并且确实有了悔改的表现,又或者有立功的行为,那他们就可以申请减刑;要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那肯定是应当予以减刑的。像那种能够阻止他人进行重大犯罪活动,还有检举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并且经相关部门查证后情况属实之类的,都属于重大立功表现。
不过,减刑可不是随便就能进行的,它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得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交减刑建议书,然后人民法院会组织专门的合议庭来进行审理。只有当确实有悔改或者立功的事实存在时,人民法院才会裁定予以减刑。这一系列的规定都是为了确保减刑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让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能够得到应有的奖励和改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