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遵循我国国家法律的大前提之下,我们必须强调,对于年龄介于16至18周岁之间的少年犯,原则上不应被判处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当犯罪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以及在审判过程中处于孕期的女性,均不适用于死刑的判决。死刑的执行方式主要分为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两种。对于年龄介于16至18周岁之间的犯罪者,他们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当予以适当减轻或从轻处理。这一做法的初衷在于对未成年人进行特别的保护,为这些误入歧途的孩子提供重新做人的机会,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刑法所倡导的人道主义精神以及教育改造的基本方针。总而言之,16至18周岁的人群属于我国法律所设定的限制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因此,他们在犯罪后不会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