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所涵盖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一般而言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用补救措施以恢复原状、向受害方赔偿经济损失、缴纳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然而,以下几种情况并不构成违约责任:第一,仅仅在道义层面进行的谴责,这种情况缺乏法律的强制性约束力;第二,由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非法定补偿方案,如果该方案并未被法律明文规定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那么便无法将其视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第三,涉及到没有法律依据的私力救济手段,例如未经法定程序擅自采取的报复行动。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要判断某个行为或方式是否应当归类于违约责任,关键在于它是否得到了法律的明确规定与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