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未成年者签署的劳务合同可能被界定为效力待定或无效合同。若未成年人尚未达到法定年龄十六周岁,依现行法律规定,他们通常无法成为合法劳动者,因此签署的劳务合同也被视为无效,所以并不涉及到任何违约赔偿事宜。然而,对于已达法定年龄十六周岁而仍未年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所签署的劳务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在处理违约责任时,必须全面考量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以及合同条款是否公正合理等多重因素。倘若未成年人在签署合同时存在着欺诈等过错行为,从而使得合同得以生效,并且其违约行为确实给对方带来了实际经济损失的话,那么该未成年人可能必须在其可控财产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如果合同本身就存在明显不公、显失公平等瑕疵现象,则有可能减轻甚至完全豁免未成年人所需承担的赔偿责任。概括地说,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应当根据个案的具体事实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妥善处理。